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行动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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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服务
(一)安居保障。实施中高级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通过规划建设、购买、租赁和配建等形式,在市区统筹提供500套以上人才公寓供中高级人才居住,并为其提供免租入住人才公寓、领取租房或购房补贴、满服务年限获赠房屋产权等分级分类安居保障,确保中高级人才在揭安居乐业。
(二)医疗保健。完善中高级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在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每年度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人才医疗费用补助制度,顶尖人才和一、二类人才按规定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及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将参照市直重点保健对象实报实销。
(三)子女入学。做好中高级人才教育服务工作,引进中高级人才的随迁子女无论其户籍是否迁入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均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按照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就读。
(四)配偶安置。引进中高级人才配偶一同来揭并愿意在本市就业的,按照双向选择、基本对口原则,根据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由其用人单位及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联系协调等工作,妥善安置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本行动计划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牵头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分解指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行动计划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联动完成,并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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