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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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攻坚战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前期摸排显示,全县共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xx宗,涉及耕地面积xx亩,其中住宅类xx宗、产业类xx宗、公共管理服务类xx宗。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摸排数据可能存在遗漏,必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核查五类问题:一是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四是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如以设施农业名义建“大棚房”);五是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宗建立台账,明确位置、面积、用途、责任人等信息,实行“一宗一策”精准管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区分时间节点、违法情形和用地性质,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复耕一起;对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原则,对符合规划的依法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逐步退出;对巧立名目违法占地行为,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功能;对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要优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避免“一拆了之”引发矛盾。
(三)强化源头管控,构建长效机制。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推行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全程监管;要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强化用途管制和现场核查;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落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日常巡查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协作,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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