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办主任在“树立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题学习研讨发言(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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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会议文件“穿靴戴帽”,看似精简实则增负。虽然县级层面的会议文件数量得到了控制,但一些部门在落实上级精神时,习惯于“上下一般粗”,简单的“文来文往、会来会往”。有的文件层层转发,每一层都提一些“新要求”,导致基层最终收到的文件比原始文件还厚、要求还多。有的会议名为“研讨部署”,实则照本宣科,缺少结合xx实际的深入思考和具体举措。比如,某些工作方案,只是简单替换了地名和人名,缺乏对本地情况的深入调研,导致基层干部拿着“通用说明书”,却不知如何操作“本地机器”,为了应付交差,只能在材料上“精雕细琢”,工作实效却打了折扣。
第二,督查考核“过度留痕”,陷入材料政绩怪圈。在文明创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等工作中,一些考核指标的设置过于偏重“痕迹管理”。为了迎接检查,基层干部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制作精美的台账、展板,拍摄固定的“标准照”,撰写长篇累牍的总结汇报。工作仿佛不是做给群众看的,而是做给上级“检查”的。这种“材料出政绩”的导向,使得一些基层干部成了“表哥”“表姐”,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用在走街串巷、服务群众上,而是耗在了办公室的文山会海里。我们追求的文明,应该是沁润人心的春风化雨,而不是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
第三,服务群众“大而化之”,供需对接存在偏差。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例,全省已实现县、乡、村三级阵地100%全覆盖,我们县也打造了一批示范所、站。但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组织的活动,是群众真正需要的,还是我们“想当然”安排的?我们开展的“文化浸润工程”,是否真正挖掘并弘扬了本地“善孝富美清”的独特文化内涵,还是搞成了千村一面的“盆景”?一些活动满足于“办过了”“有记录”,参与人数不少,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却不高。这背后,是“以我为主”的思维在作祟,缺乏深入基层、问需于民的扎实作风。我们不能满足于活动的场次、参与的人数这些冰冷的数字,而要真正关注群众的笑脸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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