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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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围绕招生入学、教育收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线索。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一登记、分类处置。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x〕起,涉及人员〔x〕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市名〕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办法》《〔市名〕市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教育行政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同时,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个别学校和教师对整治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部分学校和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未能如实反映情况。
(二)问题线索排查不够深入,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虽然通过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但在一些隐蔽性较强的领域,如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的利益输送等方面,还存在排查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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