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办公室党员干部严禁违规吃喝以案促改专题个人查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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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现为“三个模糊”:一是对“违规吃喝”的界定标准模糊。认为“只要没喝高档酒、没去豪华场所就不算违规”,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借公务之名搞私人聚餐”等隐形变异问题警惕性不足。例如,今年3月某乡镇卫生院院长以“汇报疫情防控经验”为由,邀请局里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到其老家“吃农家菜”,虽未使用公款,但本质上是利用职务影响搞“情感投资”,当时我仅提醒“注意用餐标准”,未从“防止利益输送”的政治高度严肃制止。二是对“以案促改”的政治责任模糊。存在“重业务轻作风”倾向,认为办公室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保障”,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关注不够。今年上半年,某科室干部被群众反映“频繁与医药代表聚餐”,虽经查未涉及利益输送,但暴露出我在日常教育中“只讲纪律条文、不讲身边案例”的短板。三是对“作风建设”的政治担当模糊。在推动“厉行节约”制度落实时,存在“差不多就行”的敷衍心态。如局机关食堂曾出现“剩菜倒掉浪费”问题,我虽强调过“按需取餐”,但未建立“光盘行动”考核机制,导致制度执行打了折扣。究其根本,是理论武装不够扎实,对__“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述理解不深,没有把“纠治违规吃喝”上升到“巩固_执政根基”的高度去认识,存在“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对“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作为办公室负责人,我承担着“抓作风、带队伍”的直接责任,但在推动“严禁违规吃喝”工作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一是“一岗双责”空转。对分管科室的日常监督多停留在“开会提要求”“检查台账”,对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今年5月,某办公室干部被举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KTV娱乐活动”,虽最终核实为“朋友聚会”,但暴露出我在“八小时外”监督上的缺位。二是“制度刚性”不足。对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制度的执行存在“灵活变通”现象。例如,去年12月某业务科室因“紧急调研”超标准用餐,我考虑到“工作辛苦”,未按规定追责,仅要求“下次注意”,导致制度权威受损。三是“以上率下”不够。有时为了“照顾关系”,对上级部门或兄弟单位的超标准接待安排选择“默认配合”。如今年4月省卫健委来调研时,对方提出“品尝本地特色白酒”,虽明知超出标准,但我未坚决拒绝,反而觉得“不喝就是不给面子”,这种“老好人”思想严重损害了纪律的严肃性。今年6月,局里一名副局长因“违规接受药企宴请”被通报批评,其违纪行为发生在一次“行业研讨会”后的晚餐,而该研讨会正是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的。这让我深刻反思:作为活动的“操盘手”,我是否在前期对接中严格审核了议程?是否在用餐环节进行了合规提醒?答案是否定的,这说明我的责任落实存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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