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暨审判数据会商调度会讲话
……(开头部分已省略1002字)
二、正视短板不足,增强破解民商事审判难题的紧迫感责任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一)审判质量仍需夯实。一是法律适用不统一。部分基层法院对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把握不一,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例如,某区法院对相邻权纠纷中“必要通行权”的认定标准与中院裁判规则存在偏差,导致当事人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二是司法能力不足。部分法官对新类型案件、复杂商事纠纷驾驭能力不强,庭审驾驭、文书说理水平有待提升。在涉数字货币借贷、跨境股权争议等新领域案件中,部分法官因专业储备不足,出现事实认定偏差或法律论证缺位问题。三是审判监督弱化。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发挥不充分,发改案件分析讲评流于形式。个别法院对被发改案件仅作程序性通报,未深入剖析裁判理念、证据采信等深层次问题,导致“一审被发改、二审仍重复”的恶性循环。
(二)审判效率仍需提升。一是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不彻底。截至目前,全市法院x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仍有x件,其中x件已超过1年,最长的达x个月。这些案件中,x%涉及司法鉴定、审计评估等第三方环节,暴露出流程节点管控不严、审限变更随意等问题。二是诉前调解效果不佳。诉前调解成功率仅为x%,大量案件“调而不成”转入诉讼程序,增加群众诉累。部分调解员存在“久调不决”现象,平均调解周期达x天,远超法定时限。三是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仅为x%,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x个百分点。部分法官对简易程序“简化程序不减权利”的原则理解不透,存在“应简未简”“简转普随意”等问题,导致程序空转、效率低下。
仅展示748字,全文共312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