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全生产违章事件专题组织生活会督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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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有深度但仍需深化
会前,大家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都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从材料上看,大部分同志态度是端正的,能够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整改思路。这说明,大家对这次事件的反思是启动了的,对组织的要求是严肃对待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同志的对照检查,深度还远远不够,离“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浅”。有的同志谈客观多、谈主观少,谈外部环境多、谈自身原因少。把问题归结于总包方管理混乱、分包方人员素质差、监理方履职不到位,这些都是事实,但我们自己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在哪里?是不是也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思想?是不是对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管控不力?这种“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检查,是肤浅的,是不能过关的。
二是“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火药味”不足。有些同志的自我批评,满足于“认识不到位”“学习不深入”“作风不扎实”等空泛的表述,没有具体的事例作支撑,没有触及问题的要害。相互批评时,也多是“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搞一团和气,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这样的批评,就像隔靴搔痒,起不到真正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是“空”。问题查摆与事件的关联性不强。有的同志查摆的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没有紧密结合这次xx事件中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深入剖析。比如,分管工程的领导,有没有反思自己对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安全管理权责划分、风险管控介入深度等关键问题,有没有进行过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安全的领导,有没有反思我们的安全监督体系为什么没能提前发现并制止如此明目张胆的群体性违章?这些都需要具体化,不能“上下一般粗、今明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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