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202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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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调查法治化,确保“零事故”底线。开展“法治意识提升月”活动,组织全员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等法规,举办模拟法庭、证据标准研讨等实战练兵8场次。落实“每案必评”制度,对28件案件开展“解剖麻雀”式复盘,发现问题3类9项,整改措施全部纳入《案件质量评查手册》。全年立案1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无一起申诉复议案件,案件审理优良率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三)队伍建设正规化,锻造“铁军”担当。实施“青蓝工程”,选派22名年轻干部参与上级专案、巡察工作,举办“业务大讲堂”“青年夜校”等培训36期,覆盖1000余人次。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百日攻坚”,实行“师徒制”结对培养,35岁以下干部独立办案能力显著提升。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负面清单”》,开展“八小时外”监督检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2人,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三、正视短板弱项,剖析“三个不足”症结
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三方面不足:
(一)思想认知存在“温差”。个别干部对“法治化”内涵理解不深,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证据”倾向。如某乡镇纪委在办理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时,因取证程序不规范导致证据效力存疑,影响案件办理进度。
(二)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仍未根治,部分干部在初核阶段存在“先谈话后审批”“边初核边外查”等程序违规现象。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中,超期预警线索仍有5件,反映出流程管控需进一步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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