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中国_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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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我们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总支及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均为本单位党龄在二年以上的中国_正式党员。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委员均符合坚持_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等专业能力的任职条件,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正、副书记,除满足委员任职条件外,还符合上级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具体情况为:总支委员会于2025年5月完成换届,二个支部委员会均于2025年3月完成换届。二个支部正、副书记和委员,均符合上级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是否落实;
公司设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经理班子(4人),组织机构健全。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总支支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总支委员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得到有效落实。详细情况为:党总支书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担任。副书记由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纪检委员由副总经理担任,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组织委员由副总经理担任,是公司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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