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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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职权审查持续加力。坚持“统专结合”的审查方式,充分发挥县人大各专工委“专”的优势,将8件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分送县人大相关专工委同步审查研究,进一步彰显“统专”审查合力。贯通使用“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均实现网上报备,在线审查规范性文件覆盖率100%。
(二)依申请审查回应群众关切。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有公民提出某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有关问题。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县司法局和制定机关沟通衔接,召开专题论证会进行审查研究。经审查认为,该文件划定了禁火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x市森林防火条例》关于森林防火区应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以及《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令第x号)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主体不合法,目前正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我们及时反馈审查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集中清理取得显著实效。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以“双报备”试点为契机,会同县司法局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8件。经与县司法局联合审查,对10件未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补报;对16件已过有效期、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存在合法性、不适当问题的文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废止,推动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瘦身提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县残联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各类规范性文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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